福建中烟工业公司
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会议纪要
体系2010年[3]号
一、会议主要议题:
1.传达行审问题汇总表及行审报告的内容。
2.讨论行审问题的整改方案。
3.讨论行审问题汇总表及行审报告的反馈意见。
二、形成的会议纪要如下:
1.行业审核总体较顺利,评价2点:
(1)行审专家组整体上认可我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,发现问题点不多,严重不符合项没有。
(2)刘艳司长向王平司长汇报了行审情况,王平司长较满意,特别是对四大中心的工作较为满意。
2.将《福建中烟工业公司行业体系审核问题情况汇总表》和《福建中烟行业审核报告》,结合各个行审组的报告,能够较全面地反映情况。
3.《福建中烟工业公司行业体系审核问题情况汇总表》:
(1)原第5项与第8项的问题相同或类似,应合并为一项。另外,将“职能分配表存在明显差错”改为“职能分配表存在排版差错”。
(2)由于文件执行率公式不会造成计算结果错误,且定义与国家局文件一致,建议删除第6项第1段。另外,考虑到修改技术标准的审批流程将大大影响工作效率,建议删除第6项第2段。
(3)由于记录附在文件后,在现场检查或审核中,记录是否为最新版本仍需与文件进行核对,目前的文件规定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,建议删除第7项第2段。
(4)根据相关文件,作为使用企业已经能达到控制进货质量的目的,不必要如生产企业一样按生产批进行检验。且目前烟草行业企业几乎没有对菌落总数进行检验,国家局市场抽查也没有检验该指标,企业也不具备该项检验能力,建议删除第15项。
(5)根据企业实际,福建中烟烟用材料的进货检验物理指标由子公司负责,安全性指标由技术中心负责,同时为了更好地控制进货质量,铅、砷等安全性指标的抽样频次经常变化,相应的文件经常换版,因此我们认为抽样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文件分开较合适,建议删除第16项。
(6)第22项改进建议不够具体,要求较宽泛,建议删除该项。
(7)原第13项、第29项、第30项的问题相同或类似,建议合并为一项。
(8)其余各项均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措施。
4.在《福建中烟行业审核报告》中,审核建议的某些内容存在理解偏差,提出相应的反馈和修改意见。
5.由生产制造中心统一策划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改进措施。
6.拟组织专项管理评审,以统一检验、品控、不合格品控制方面的相关文件。
三、参加人员:
姜志强、林冬梅、陈泉根、谢小燕、卢金德、何杰、颜敬青、杨凡、谢小燕、陈峰、白雪平、盛佩青、郭青春、刘静宇、盛佩青、陈婷婷
四、记录人:刘静宇



